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浅析英语翻译基本常识的“雷区”(2)

<< 返回培训资讯 2017-06-05来源:口译
原文用英文数字或罗马数字表示的,除纯粹属于计量或统计范畴的数值的情况外,译文用汉字。例如:原文Chapter II,可译为第二章,不能译为第2章;原文
原文用英文数字或罗马数字表示的,除纯粹属于计量或统计范畴的数值的情况外,译文用汉字。例如:原文“Chapter II”,可译为“第二章”,不能译为“第2章”;原文“Committee of Twenty-four”,可译为“二十四国委员会”,不能译为“24国委员会”;

在原文中,邻近两个数字连用表示概数的情况,则译文中可使用汉字;整数一至十,如果不是出现在具有统计意义的一组数字中,可以用汉字,但要照顾到上下文,以便求得局部体例上的一致。例如:原文“three to four people”,则译为“三四人”;原文“Third World”,可译为“第三世界”; 原文“50-odd years old”,可译为“五十出头”, 原文“a little over 30 years old”,可译为“三十挂零”等等。

翻译“雷区”

2、地名、人名问题

对于原文中的地名、人名,除有特别规定外,一般都是要求翻译的。

可借助词典或其他工具。尤其是一些著名的大城市,几个主要大国的州(省)一级名称和一些国际上较为著名的人物,历史上有名的大科学家、大文学家等的名字一定要翻译准确,还要注意与港澳台地区的译法有所区别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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